各學院(系):
學校將在9月份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,現(xiàn)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受理對象
截至學院(系)教授委員會召開前,已通過學位論文答辯,學術成果或HSK已達到碩士學位授予條件,且處在最長學習年限內(nèi)(5年)的碩士研究生。
二、工作流程
1.研究生向所在學院(系)提出學位申請,并在“研究生教育教學管理系統(tǒng)”(以下簡稱“研究生管理系統(tǒng)”)完成學術成果錄入、學位申請和學位數(shù)據(jù)核對。
2.學院(系)完成學位申請材料審核,組織召開教授委員會,并在“研究生管理系統(tǒng)”完成學位申請審核和教授委員會表決結果錄入等工作。
三、材料提交
請各學院(系)于2020年9月21日前,將本單位教授委員會建議授位人員(公示7天)以下材料提交學位科審核,逾期不再受理:
1.《研究生學術成果登記表》(系統(tǒng)導出);
2.《答辯結果匯總表》;
3.學術成果或HSK證明材料。
研究生院
2020年9月9日